记 录 控 制 序
1 目的
编制本程序的目的在于加强质量记录的管理,以保存足够的、完整的质量记录,为证明产品质量已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提供证据。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记录的建立、管理直至销毁的整个过程。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对质量记录进行归档分类、编目、装订和保管。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等质量记录的填写和控制。
3.3品质负责本程序的全面贯彻和正确执行,并负责收集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品评审、处理、监视和测量资源的记录填写和控制。
3.4 品质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与质量有关记录的填写和控制。
3.5 销售部负责顾客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顾客信息反馈记录的填写和控制。
3.6采购部负责供方和采购质量记录的填写和控制。
3.7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台账、保养、日常维护记录的控制。
3.8品质部负责过程中有关记录的填写和控制。
4术语
本程序术语按照ISO9000:2015标准规定。
5程序
5.1 质量记录的建立
5.1.1各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时,应及时、准确地形成质量记录,以证实其所承担的质量活动已经实施且达到了规定的要求,记录所使用的图表,应执行相应的程序规定。
5.1.2任何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楚,并有合适的标识,每一种记录的标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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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识:如产品名称(或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图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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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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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者签名及审批者签名、发送部门(如有必要时)等。
5.2 质量记录的收集
5.2.1 各职能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归口范围内的所有质量记录,并检查记录是否完
整、正确、清晰
5.2.2 所有质量记录凡涂改或错误纠正之处,应由相应的责任人员或经授权的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3 质量记录的编目与查阅
5.3.1 办公室负责对质量记录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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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登记表上应注明质量记录的编目名称、质量记录的时间、记录部门或记录者、保存期限、记录起止编号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5.3.3 各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质量记录每年底整理后移交办公室,移交时应将质量记录汇总成册,加以封面并在封面注明相应标识后交办公室管理。
5.3.4 质量记录不准随意提供给外单位人员或顾客查阅,以免泄露公司秘密。
5.3.5 内部查阅质量记录应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对于查阅重要的质量记录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在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时可以先借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5.3.6 当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质量记录可供顾客或第三方查阅,用以评估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有效
5.4质量记录的贮存与保管
5.4.1 质量记录的贮存年限一般为叁年,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规定办理。各种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见“质量记录总览表”。
5.4.2 质量记录应保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防止损坏、丢失。
5.4.3 当合同规定时,质量记录应提供给顾客作为顾客的质量凭证,但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且本公司应保留底档。
5.5质量记录的处理
超过保存期限或已没有保存价值的质量记录,在作废、销毁前经部门负责人报管理者代表同意后方可处理,并及时在登记表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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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黄经理 1386833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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